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借款人构成违约的行为具体有哪些
借款人构成违约的行为具体有哪些

借款人构成违约的行为具体有哪些

2021-03-22 62
普法内容
借款人构成违约的行为具体有:1.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2.未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3.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借款人有哪些违约行为
    借款人有哪些违约行为

    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 (一)不按约定接受借款占多数。 (二)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三)没有按约定支付利息。 (四)没有按约定期限偿还贷款。

    2021-03-04 60
  • 挪用公款罪的具体构成构成特征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具体构成构成特征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是: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侵害的

    2020-08-29 76
  • 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有哪些?
    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有哪些?

    借款人的违约情形:不按约定接受借款,贷款人因此造成损失;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2021-04-21 68
专业问答更多>>
  • 合同中借款人构成违约行为的原因有哪些

    借款人构成违约的行为有: 1、借款人未按约定的贷款目的使用贷款; 2、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贷款和支付利息。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贷款目的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

    2021-12-26 15,340
  • 借款人的违约行为通常有哪些

    借款人违约通常包括以下情况: 1、未按合同履行债务,支付利息; 二、不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 3、明确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4、延迟返还贷款。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

    2021-12-20 15,340
  • 违约金的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违约责任只有在存在违约事实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产生,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是违约责任的客观要件。违约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拒绝履行。合同当事人

    2022-07-02 15,340
  • 根本违约的构成类型具体有哪些

    1、迟延履行场合的根本违约。迟延履行并非必然发生根本违约,但如果合同对履行期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履行期之约定在合同中显然处于重要地位时,则迟延履行通常会构成根本违约。 2、履行不能场合的根本违约。在当事

    2022-06-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01:30
    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要约的构成要件包括:1、应当有具备合同主体资格的要约人与受要约人。要约人是发出要约的当事人,受要约人是接受要约的当事人。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应当均具备缔约能力。2、明确、具体的要约内容。要约内容应当包括拟缔结的合同的主要条款,否则只能构成要约邀

    2,302 15,340
  • 构成受贿罪的主体是哪些 01:00
    构成受贿罪的主体是哪些

    构成受贿罪的主体有: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是指公司财产完全属于

    691 15,340
  • 哪些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00:58
    哪些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拐骗、绑架、收卖、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具体如下: 1、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 2、绑架,是指

    969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