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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还。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看情况: 1、债务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债务人的遗产。
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的,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责任承担方式与担保性质有关。 如果在担保时约定了在借款人不能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还款的,则为一般保证,担保人在借款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在担保时无任何约定,则为连带责任保证,贷款人
对欠款人意外死亡所遗留下来的欠款,应由其法定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偿还。继承人偿还之后,如果仍有剩余遗产,剩余遗产由继承人继续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
首先由贷款人遗产范围内清偿贷款,不足部分由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或者由担保人直接清偿贷款,之后向遗产继承人主张在贷款人遗产范围内追偿。两种方式的区别在于担保的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1、欠债人死了担保人需要还债,如果债务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担保人应当根据约定承担自己的担保责任。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民法典遗产范围内偿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
1、欠债人死了担保人需要还债,如果债务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担保人应当根据约定承担自己的担保责任。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偿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可以起诉担保人。欠款有保证人的,首先要明确的是保证人承担的保证方式是什么类型。因为不同的保证方式决定了债权人是否能够在债务人“跑路”的情况下直接起诉保证人。保证方式包括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并且在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按照
超过了担保期限,担保人就免除了担保责任,这时候债权人当然不能向担保人要钱。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419条明确规定了,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没有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无权请求抵押人承担抵押责任。换句话说
债务人死亡后,其债务应由债务人的配偶和法定继承人来承担。债务人生前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后,债务人的配偶也应承担债务责任。如果是债务人个人债务的,由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债务人的财产范围内进行清偿。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放弃继承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