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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有: 1.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外国人犯罪可以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包括: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的期限,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3、判处
被剥夺政治权利后仍然可以上诉。 按相关法律规定,即使是剥夺政治权利之后,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上诉情形的,依然可以进行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
按相关法律规定,即使是剥夺政治权利之后,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上诉情形的,依然可以进行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还可以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面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
终身剥夺政治权利也可以上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只有政治权利被剥夺,没有上诉权,可以上诉。 犯罪分子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犯罪分子,也有可能适用缓刑。因为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如果犯罪分子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且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四个条件,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会有所不同。 根据《刑法》第五十五条至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和终身之分,具体包含下列四种情况: 1、对于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和管制的期限相等
无期徒刑会被剥脱政治权利。根据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下列几种权利: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