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债的保全与债的担保的关系是啥
债的保全与债的担保的关系是啥

债的保全与债的担保的关系是啥

2021-02-11 11
普法内容
1、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 2、债的保全是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债务人与保证人的关系
    债务人与保证人的关系

    在反担保合同中,分别有担保人、债务人、反担保人三方当事人。在这里,担保人成为债权人,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主要是在担保人代替债务人履行了债务之后,保证债务人能及时向担保人偿还其代为履行的债务,若债务人未按时履行此债务,则由反担保人代为履行或承担

    2020-05-25 53
  • 保证人与债务人所承担的债权有抵担关系吗
    保证人与债务人所承担的债权有抵担关系吗

    根据相关规定向保证人主张债权的效力的及于债务人的。如果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中断的效力不仅及于保证人,也及于债务人。并且债权人还可以要求债务人与连带保证人共同承担连带的责任。

    2021-04-25 112
  • 抵押物价值与所担保债权数额的关系是如何的
    抵押物价值与所担保债权数额的关系是如何的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过其余额部分。

    2021-01-26 78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债的保全, 债的保全与债的担保, 债的保全的两种方式是什么呢

    债的保全是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债权人保全债权的权利有代位权与撤销权两项。债权人的代位权是为保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设的,适用于

    2022-03-14 15,340
  • 担保债务与违约金的关系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这是依保证人在保证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所做的分类。所谓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所谓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

    2023-05-28 15,340
  • 债务担保人的关系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2023-06-10 15,340
  • 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有何区别,它们的含义是怎样的?

    债的保全是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债的担保是由第三人对债务人的债务进行一定的担保,而债的保全则是对债务人的权利进行合法的限制。

    2023-09-0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债务加入与担保的区别 01:32
    债务加入与担保的区别

    保证与债务加入均具有担保功能,而保证具有相对独立性,这个特征是区别于债务加入的关键。其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为: 一、保证债务与主债务是主从债务关系,债务加入与原债务具有同一性,并非主从债务关系; 二、保证人受保证期间的保护,而债务加入不适用保

    4,957 15,340
  • 物权与债权的关系是怎样 01:24
    物权与债权的关系是怎样

    物权和债权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物权是指,对特定的物进行支配,并对他人的干涉予以排除的权利。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排除他人干涉的特性,发生于特定权利主体和不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物权直接在物上进行设定,如果物灭失,则权利也会灭失。然而,债权

    2,377 15,340
  • 债的担保方式有哪几种 01:25
    债的担保方式有哪几种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债的担保方式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第一,人的担保,也就是保证。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二,物的

    1,401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