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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 其一、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书写欠条,受胁迫方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该欠条予以撤销,法院或仲裁机构查明情况后,撤销了该欠条的,则该欠条自被撤销之日起无效; 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该欠条有效。
别人拿刀威胁,且对自己进行了攻击,对自己的人身安全造成了紧迫威胁的,可以反击。这种情况下反击一般可以构成正当防卫,具体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
您说的被威胁写下借条有效吗不知道你是在什么情况下写下的欠条,一般是无效的,但实践中往往很难证实你说的胁迫或威胁的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
《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
《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
借条有没有法律效力,主要看书写是否符合法律要求。一般借条主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如果没有。出借人那么借条就。是无效的如果没有出借人名字的借条也是有效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借条的效力已经大大的减弱了,不足以
借条是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有力证据,债权人应当注意保存借条,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被撕掉的借条,如果被撕掉的只是不重要的部分,借条仍然能够显示债务人的名称、涉及的本金以及利率,这些债权债务合同主要内容的,该项借条仍然有效。如果借条
被强迫写下借条时,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举报出借方存在强迫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可以主动行使撤销权,在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机关撤销借款合同;如果对方向自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借款的,当事人可以积极应诉,要求对方证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