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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条件会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 1、本罪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还侵犯了被拐卖儿童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要素一般会有: 1、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绑架儿童的人身权利; 2、主体是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4、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具体规定: 1、本罪的主体是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绑架儿童的人身权利; 4、客观方面是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绑架的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需要的犯罪构成有:侵害了被绑架儿童的人身权利以及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工作信誉;客观方面为对被绑架儿童负有解救义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对被绑架儿童的解救;主体为对被绑架儿童
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条件如下: 第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声誉,也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和儿童的人身权利。 第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利用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对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罪的立案标准进行明确规定。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所以可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指的是军人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军队指挥人员、值班人员、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是我国军队的值勤秩序。由于军队的指挥工作和
担保合同,在我国分为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以及定金合同这四种类型。要使担保合同成立,就要保证合同具有以下的基本内容: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以及住址。以保证合同为例,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保证合同就需要记载保证人与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