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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诉讼时效排斥期的特点是什么

解除合同的诉讼时效排斥期的特点是什么

2022-04-15 260
普法内容
解除合同的诉讼时效排斥期的特点是: 1、排斥期一般为不变期,不因任何原因中止、中断或延长; 2、排斥期间,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被消灭,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排除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实体民事权利为适用依据; 4、排斥期是从相应实体权利成立之日起计算的。因此,规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一年的期限是法定期限,而不是排斥期限,规定的五年期限为排斥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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