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名誉侵权立案标准是什么
名誉侵权立案标准是什么

名誉侵权立案标准是什么

2020-09-01 334
普法内容
名誉侵权涉嫌诽谤罪,立案标准如下: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侵害名誉权立案量刑
    侵害名誉权立案量刑

    侵犯名誉权的判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侵犯名誉权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表现为对当事人的名誉造成侵害,或者是不法分子利用当事人的姓名、肖像权从事非法经营行为,导致当事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情况。

    2020-01-13 105
  • 名誉侵权派出所立案不
    名誉侵权派出所立案不

    侵害肖像权、名誉权一般属于民事纠纷,应当去法院起诉。

    2021-03-15 157
  • 侵犯名誉权可以立案吗?
    侵犯名誉权可以立案吗?

    符合下列条件,就可以立案: 1.必须是由原告进行起诉,原告与案件有关。在我国不存在原告和被告同时起诉,原告提起诉讼的情况,必须是一方与本案的关系是直接性的人来进行起诉。 2.要有被告的存在。在一个案件的诉讼过程当中,必须要有原告,也要有被告

    2020-08-13 158
专业问答更多>>
  • 侵害他人名誉权立案标准是什么,侵犯名誉权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立案标准有以下几点: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

    2022-03-18 15,340
  • 2016年侵犯名誉权罪立案标准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 2

    2021-06-30 15,340
  • 名誉权罪立案标准(简称(名誉权))

    侵犯名誉权必须具备如下几个要件,否则很难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1.被侵害的对象指向特定,即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 2.实施侵权的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3.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

    2022-07-21 15,340
  • 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害名誉权行为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是什么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

    2022-03-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别是什么 01:11
    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别是什么

    名誉权与荣誉权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主体不同。荣誉权的主体特定,仅为获得光荣称号或嘉奖的民事主体享有;而名誉权是所有民事主体都享有的一种人身权; 2、客体不同。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称号、证书、勋章、奖章、奖状等,而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他人的社

    8,497 15,340
  • 2020年著作权侵权的立案标准 01:31
    2020年著作权侵权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可知,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等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

    966 15,340
  • 侵害他人名誉权承担什么责任 00:55
    侵害他人名誉权承担什么责任

    不法行为人侵害他人名誉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损害他人的名誉权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名誉一般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

    2,134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