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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属于司法裁判范围内的纠纷,法院应当受理。拆迁可能涉及的纠纷有很多种,有些属于民事纠纷,有些属于行政纠纷,有些属于行政机关处理的纠纷。所以法院只会受理属于其主管范围内的纠纷,例如: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被拆迁人不服拆迁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等
拆迁补偿协议纠纷可以协商,理由如下: 1、拆迁补偿协议的本质是一种合同,依照合同性质,合同双方是可以进行平等协商,达成一致,自愿签订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
拆迁补偿协议行政诉讼法院受理。被拆迁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由于现实情况纷繁复杂法院是否受理房屋拆迁家庭纠纷,确定应安置人员存在一定的难度,动拆迁单位在实践中对动拆迁补偿款分割人员的核定有三种形式: 1、动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以户为单位)签订的《房屋动拆迁安置
立案后应该通知被告,被告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证据和答辩状,房屋拆迁过程中对征地主管单位的一些行为有争议的,诉讼性质属于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活动中,征地主管单位作为被告方是有答辩权的。
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发生违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的条件的,法院就会立案受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起诉条件一般有以下的四个: 1、原告必须是和事
拆迁房屋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1、调解 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协商解决是在拆迁纠纷中比较常见的一种解决方式,很多被征收人在遭遇纠纷的前期,都会选择与征收方进行协商处理。这种解决方式的好处即是一旦达成
拆迁安置的合同纠纷处理方法如下: 1、房屋安置协议本质上仍然属于合同类型,拆迁房产补偿协议订立后,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