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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不用报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具体根据总公司要求确定。
二者区别如下: 1、独立核算分公司(即法人机构)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即非法人机构)在增值税征管上是一致的,都在其经营地就地缴纳增值税; 2、独立核算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是单独核算缴纳的,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即是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缴纳的。
对于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只要符合独立核算的条件,应单独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经营所在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税时,分公司和总公司应分别适用所在经营地的适用税率。
总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一般是在季报(月报)预缴的时候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到汇算清缴的时候在总公司做
1、非独立核算的分。,分。缴纳地税的税种,国税和企业所得税由总。合并报表汇总申报。2、分。需申报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3、纳税申报方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具体根据总公司要求确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中华人
除了内资独立核算分公司,其它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都由总机构或核算地汇总缴纳。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好处是,总、分支机构盈亏互抵后可以减少当期所得税支出,从而减少现金流出。内资企业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分公司
分公司不独立核算的报税方式如下: 1、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具体根据总公司要求确定; 2、国税这块,经总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分公司实行增值税预征,然后由总公司统一
企业所得税申报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申报时间为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企业在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前需要先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之后正式清缴结算税款的时候,多退
合伙企业经营所得的申报如下: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找到左下角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申报; 2、点击安装生产经营所得申报,下一步按提示进行就可以,安装完成会有登录提示,也会在电脑桌面生成快捷方式; 3、登录生产经营所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