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免除刑事处罚由什么决定
免除刑事处罚由什么决定

免除刑事处罚由什么决定

2020-09-12 129
普法内容
免除刑事处罚是有司法机关决定的,一般是由人民法院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 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信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信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定罪免刑能免除处罚吗
    定罪免刑能免除处罚吗

    定罪免刑不算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2020-05-13 178
  • 定罪免处由谁决定?
    定罪免处由谁决定?

    一般由人民法院决定定罪免处。定罪免处是指认定犯罪,免予刑事处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020-11-14 104
  • 免于刑事处罚案底什么时候消除?
    免于刑事处罚案底什么时候消除?

    免于刑事处罚,是法院已经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是根据《刑法》规定,不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一种方式。已经构成犯罪,就会有案底,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案底无法消除。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

    2020-01-26 81
专业问答更多>>
  • 刑法上的免除处罚和免于刑事处罚的区别, 免除处罚与免于刑事处罚的

    没有区别,刑法上的免除处罚和免于刑事处罚是一个概念,免除处罚以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为前提。刑法上的免除处罚,即“免予刑事处分”,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或有某种特殊情况(如犯罪后自首且有重大立功表现)

    2022-03-03 15,340
  • 新刑九免除刑事处罚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

    2022-08-21 15,340
  • 免予刑事处罚与免除各罚的标准是什么?

    从《刑法》第三十七条我们可以知道,免予刑事处罚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犯罪情节轻微,二是不需要判处刑罚。只有当两个条件同时符合时,才能适用免予刑事处罚。应该指出的是,在刑法总则和分则中,我们还多次看到“免

    2022-08-01 15,340
  • 应受刑法处罚性与免除刑事处罚是什么

    应受刑法处罚性与免除刑事处罚是包含关系、是全部和部分的关系、一般和例外的关系。就是说,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应受刑法处罚,但是有些犯罪行为因存在某些法定情节而免除刑事处罚。应受刑罚处罚性是指犯罪行为是应当

    2023-02-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有罪免于刑事处罚是什么意思 01:06
    有罪免于刑事处罚是什么意思

    免予刑事处罚一般是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

    2,935 15,340
  • 免予刑事处罚有案底吗 01:12
    免予刑事处罚有案底吗

    免予刑事处罚有案底。免于刑事处罚也是有罪判决,只是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会有犯罪记录。根据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

    874 15,340
  • 醉驾是否能够免于刑事处罚 01:22
    醉驾是否能够免于刑事处罚

    醉驾原则上不能免于刑事处罚,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对危险驾驶罪规定的内容,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主要有四种,分别为: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乘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

    2,291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