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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有自首情节的量刑:法院可以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对犯罪分子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如果其犯罪情节较轻的,还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在对有自首情节的犯罪分子进行量刑时,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其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所犯罪行的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
关于刑事犯罪中自首情节的认定意义,首先是需要符合法定的要件其次自首行为的主客观必须是一致的,最后作为量刑情节的必要性审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自首的情节,只要符合条件的话,在处罚的时候可以减轻处罚。
自首和认罪这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因此自首是不能够算作认罪的,认罪是当事人对公诉方给出的量刑意见没有任何的意义,而自首只是当事人承认了自己所做的事情,犯罪嫌疑人自首以后并不代表着将来对法庭给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
罪刑法定是当代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开宗明义,量刑的基础与定罪一样,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
危险驾驶罪自首的认定如下: 1、危险驾驶后,主动投案,并且向公安机关交代犯罪事实的,构成自首; 2、犯罪嫌疑人在车多人多路段醉驾或者追逐竞驶,发生交通事故后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这种情况就不应该认定为自首,因为在车多人多路段,一来周围有许多目
特别自首就指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认定为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有以下两点: 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报刑的罪犯;所谓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
非法集资从犯自首,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具体如何判刑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刑法》并未明文规定非法集资这一罪名,而是在第一百九十二条中规定了集资诈骗罪。根据该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手段所获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