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2020-06-22 48
普法内容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需要以下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犯罪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权利的安全; 4、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是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主观要件
    什么是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主观要件

    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要素包括: (一)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

    2020-03-31 64
  •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否就这个罪行量刑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否就这个罪行量刑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刑法裁量规定如下: 1、犯此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0-07-19 46
  • 什么情况下才涉及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什么情况下才涉及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的标准: 1、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破坏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

    2020-04-14 57
专业问答更多>>
  • 表叔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构成要件是哪些?

    本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构成要件分为客体要件和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

    2022-07-27 15,340
  •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犯罪构成要件

    1、本罪与放火罪、爆炸罪的界限 ?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放火罪、爆炸罪的对象是公共安全。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人也可以通过放火和爆炸的方式破坏易燃易爆设备,这往往会导致火灾和爆炸的严重后果。区分两者的关

    2021-12-01 15,340
  •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构成?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构成: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客体是属于公共安全; 4、客观

    2022-06-06 15,340
  •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侵害对象相同,都危害公共安全。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主观罪过不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行为人对其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会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是明知的

    2022-03-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标准 00:53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标准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实施了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不仅使易燃易爆设备本身遭到损坏,而且常常引发火灾、爆炸事故,造成

    1,192 15,340
  • 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 01:15
    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

    强迫交易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

    1,452 15,340
  • 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几年 00:54
    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几年

    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故意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是危害了公共安全的,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都属于破坏电力设备罪。其中,电力设备主要指的是发电、供电、输电、变电的各种设备,比如:电厂、电缆管道、变压器、配电室等。除此以外,构成

    1,212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