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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他人和寻衅滋事有什么区别

殴打他人和寻衅滋事有什么区别

2020-08-07 220
普法内容
殴打他人与寻衅滋事的区别如下: 1、二者侵害的客体不同; 2、二者行为的起因不同; 3、二者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不完全相同;等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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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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