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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资料可分为两大类:客观性病历资料和主观性病历资料。客观性病历资料是指记录患者的症状、体征、病史、辅助检查结果、医嘱等客观情况的资料,还包括为患者进行手术、特殊检查及其他特殊治疗时向患者交代情况、患者及近亲属签字的医学文书资料;主观性病历
怀疑医疗事故封存医疗病历的,分四种情况来处理。如下:1、正常封存程序。任何一方要求封存病历时,应当告知对方共同实施病历封存;2、病历未完成的封存。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病历时,医师按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3、病历封存的时限
发生医疗事故后需要封存病历的,处理如下: 1、封存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人员都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复印客观病历,签封病历原件或者复印件。并注明病案患者姓名、病案号、封存件为原件或复印件、封存的病历页数,并双方骑跨封条签字或盖章。
病历怎么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封存
病历怎么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封存
1、尽快封存复制病历 病历是医疗事故中最核心的证据,病历医疗事故的协商、诉讼、行政解决,主要是围绕着病历进行的,病历是由医疗机构书写并保存的,发生医疗事故,如果不尽快封存复制病历,那么被医院更改、隐匿
病历怎么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封存
医疗事故罪包括以下几种犯罪行为: 1、医务工作人员在诊疗和护理工作中,出现严重的不负责任行为; 严重不负责任,主要指的是医务人员在诊疗和护理工作中,违反有关制度和诊疗护理的常规要求。在医疗事故案件中,常见的违反制度的要求,导致的情况有:错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发生医疗事故后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发生医疗事故,可以由
医疗事故罪,指的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因为其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就诊人出现死亡、或就诊人的身体健康收到严重损害的行为。 医疗事故罪包括的犯罪行为有: 1、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不负责任,指的是医务人员在治疗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