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无因管理主观要件中表现方式是什么
无因管理主观要件中表现方式是什么

无因管理主观要件中表现方式是什么

2021-01-01 50
普法内容
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表现为管理人具有为他人实施管理的意思。管理人为他人提供服务时,必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管理者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一般不必表示。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投敌叛变罪客观要件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投敌叛变罪客观要件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投敌叛变罪客观要件的表现形式如下: 1、在战争状态下投奔或投靠已进入境内的敌方,或者被捕、被俘后投降敌人; 2、投奔到境外的敌对国家及其控制区; 3、投奔国内的敌对方面; 4、通过与境外敌对国家或敌方联络,成为敌方助手,实际上已背叛国家。

    2020-05-26 83
  • 客观方面隐瞒犯罪所得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客观方面隐瞒犯罪所得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本罪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处所,有隐匿、保管的主观故意。转移,是指将犯罪分子搬动、运输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窝

    2020-05-19 108
  • 什么是无因管理替他人还贷是无因管理吗
    什么是无因管理替他人还贷是无因管理吗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替他人还贷是否无因管理需要具体分析,满足下面条件的可以认定为是: 1.为他人管理事务; 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3.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

    2021-02-05 137
专业问答更多>>
  • 无因管理主观要件

    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是管理者主观上要为他人管理。管理者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即管理意思,是指其管理行为所产生的实际利益,属于他人的意思。 所谓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无法律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

    2021-11-11 15,340
  • 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有什么表现形式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汇的行为。逃汇的外在形式是将境外取得的外汇应当调回境内而不调回,或把境内的外汇私自转移到国外等;而走私罪的客观行为却是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国 (

    2021-08-18 15,340
  • 交通事故逃逸主观表现是怎样的,主观表现是什么?

    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

    2021-09-29 15,340
  •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表现形式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

    2022-07-1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无因管理是指什么 01:11
    无因管理是指什么

    无因管理,是指并没有受到他人的委托,也不存在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无因管理是民法中债的发生根据之一。要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否则无法构成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1

    2,623 15,340
  • 徇私枉法罪有哪些客观表现形式 01:08
    徇私枉法罪有哪些客观表现形式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徇私枉法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第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到追诉。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徇情,仍然对其进行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的,就属

    1,464 15,340
  • 对于无法现场勘查的事故处理方式是什么 00:30
    对于无法现场勘查的事故处理方式是什么

    对于无法现场勘查的事故,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保留部分或者全部事故现场,待条件具备后再继续勘查。具体来说,保留全部现场的,原警戒线不得撤除;保留部分现场的,只对所保留部分进行警戒。如果是因为肇事者逃逸或者故意伪造、破坏现

    905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