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怎么样才会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怎么样才会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怎么样才会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2020-06-09 90
普法内容
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的条件有: 1、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 2、主体是具有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或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4、主观要件是故意的心态。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区别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区别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区别: 1、犯罪动机不同。 2、犯罪形式不同。 3、客观方面不同。

    2020-05-25 552
  • 如何认定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如何认定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1、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或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2020-11-26 78
  • 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罪构罪标准怎样认定
    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罪构罪标准怎样认定

    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罪构罪标准认定如下: 1、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2-06-08 350
专业问答更多>>
  • 扰乱法庭秩序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

    从本质上讲,干扰法庭秩序也是扰乱社会秩序的一种表现情况 以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严重干扰法庭秩序的行为,也是按扰乱社会秩序来处理的。但在本法中规定了扰乱法庭秩序罪这一新罪名的情况下,将扰乱法庭秩序从扰乱

    2020-12-28 15,340
  • 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罪构罪标准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由以上条款可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2023-08-12 15,340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怎么处罚,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

    2022-05-03 15,340
  • 怎样区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挑衅罪

    1、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行为原本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的一种,本法鉴于国家机关正常活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将其单独规定为一罪。 2、两罪的犯罪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秩序

    2022-10-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最新立案标准 01:06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最新立案标准

    出现以下行为之一,并导致情节严重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 1、聚众扰乱汽车站、火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公园、商场、电影院、大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2、聚众堵塞交通要道、或破坏交通秩序的; 3、阻碍、抗拒治安管理的工作

    1,455 15,340
  •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标准 01:12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标准

    我国刑法第六章第一节规定的所有罪名,都是扰乱公共秩序罪。其中,妨害公务罪的标准是,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止、妨碍国家公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的标准是,犯罪分子煽动群众,致使群众采取暴力方式抗拒法律、法规的实施;招摇撞骗罪

    2,096 15,340
  • 怎么样才能构成骚扰罪 01:06
    怎么样才能构成骚扰罪

    骚扰罪指的是集合多人进行强暴或胁迫的行为,该罪是外国刑法罪名。该罪的特征,一表现在其犯罪形态表现为集团性行动;二表现在行为人实施强暴或胁迫行为,要能达到能够对某一地方的公共安宁构成危害的程度。我国法律目前对于骚扰罪并没有做出明文规定,因此准

    10,469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