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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任意清算和法定清算的区别是任意清算的原因可以是因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营业期限届满、经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等,但是法定清算只能是因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应注意: 1、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的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3、合法安置劳动者。注销公司不属于
处理和分配、特别清算是指公司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出现了显著的障碍或发现其债务有超过其实有资产的可能时,并最终消灭人资格的清算,依法由法院和债权人进行直接干预和监督的清算。2、清算指公司因不能到期债务被宣
普通清算是指由公司股东、董事或公司股东(大)会确定的或公司章程指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依法定程序自行进行的清算。特别清算一般是指由法院指人员组织清算组织,在法院严格监督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特定程序进行的清
前者是一种法律责任,后者是一种法律行为。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以后,为了了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 由于公司的破产清算由《破产法》单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包括: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清算程序不同,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人民法院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强制清算是通过公权力的介入,即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的清算。而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
企业清算,指的是企业出现了法定解散的事由、或者出现了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后,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因为股东会决议要解散的、或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已满不续、或者是因涉嫌违法被有关部门强
企业法人申请破产的条件包括了: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破产后要依法成立清算组。清算也分为自行清算和指定清算。如果是自行清算,公司需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