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由哪些构成?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由哪些构成?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由哪些构成?

2020-12-10 68
普法内容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构成是: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商业声誉; 4、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

    2022-12-27 101
  • 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即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并有串通的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串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被害人的商业信誉。

    2020-01-14 60
  •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可否判刑? 判多少年?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可否判刑? 判多少年?

    人民法院对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一般会判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审判实践中,要以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认定罪与非罪,对于那些确实具有损害商誉性质的行为,应当鉴别其危害程度,如果确系情节显著轻微,损害后

    2020-03-05 56
专业问答更多>>
  • 哪些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

    具备以下要素会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商业信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的

    2022-06-04 15,340
  •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构成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犯罪构成有: 1、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 2、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

    2022-06-18 15,340
  •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怎么构成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犯罪构成有: 1、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 2、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

    2022-06-03 15,340
  • 哪些方面会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

    具备以下要素会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商业信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的

    2022-06-1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损害商业信誉罪与诽谤罪的区别 01:15
    损害商业信誉罪与诽谤罪的区别

    损害商业信誉罪与诽谤罪的区别如下: 1、从所保护的客体看,诽谤罪所保护的客体即公民的名誉权,损害商业信誉罪所保护的客体包括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从犯罪主体看,诽谤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损害商业信誉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

    415 15,340
  • 故意损害财物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00:47
    故意损害财物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认定犯罪嫌疑人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客体:财产所有权,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主体:自然人 ,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毁坏财物的行为。而且只有在毁

    1,368 15,340
  •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条件有哪些 01:07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条件有: 1、构成本罪的主体一般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为身体权,即自然人的、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如:用器

    1,294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