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宅基地拆迁女儿有继承权吗
宅基地拆迁女儿有继承权吗

宅基地拆迁女儿有继承权吗

2021-12-13 573
普法内容
宅基地拆迁女儿有没有继承权,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不是村民个人所有财产,因为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无论女儿还是儿子都是没有继承宅基地的权利。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农村居民只享受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要是想要继承房屋的,可以变卖房屋为现金进行财产继承,但是宅基地还是归原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女儿有没有宅基地继承权
    女儿有没有宅基地继承权

    女儿没有宅基地继承权,因为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集体的,村民对宅基地只是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女儿能继承的,只能是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如果该建筑物损毁灭失了,宅基地是要收归集体的。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以下材料: 1、继承人的

    2022-08-24 242
  • 女儿有对宅基地宅基是否有继承权
    女儿有对宅基地宅基是否有继承权

    农村宅基地女儿没有继承权,因为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继承。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非本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

    2020-02-06 117
  • 农村宅基地, 女儿死亡, 女儿有占有和继承权吗?
    农村宅基地, 女儿死亡, 女儿有占有和继承权吗?

    只有房屋继承权。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由于房地一体,房屋继承后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续,但有限制条件。

    2021-10-13 177
专业问答更多>>
  • 女儿有宅基地吗女儿有宅基地是否有继承权

    没有,这和性别无关。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

    2022-11-21 15,340
  • 宅基地拆迁子女能继承吗,子女能否继承宅基地

    份额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2022-07-09 15,340
  • 女儿有继承权吗女婿有宅基地吗

    继承权男女平等,对于农村宅基地只有使用权的继承,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对于宅基地上面的房屋、附着物属于遗产,只要是合法的,就是能继承的,男女都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继

    2022-06-05 15,340
  • 女儿如何才有宅基地继承权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财产,不是私人财产,不存在继承问题。 农村宅基地女儿能继承吗,户口在该地的,就有权享受宅基地份额,不分男女。

    2022-08-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农村宅基地确权和拆迁有关系吗 01:04
    农村宅基地确权和拆迁有关系吗

    农村宅基地确权和拆迁没有关系。房屋确权不是为了拆迁,主要保护农民利益。土地确权最终还是为了考虑广大农民的利益,承认现在所经营的土地合规合法化。宅基地确权后,真遇有拆迁的情况,这确定并登记的权限是拆迁补偿最有利的证据,是对农民权益的保护。根据

    4,085 15,340
  • 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 01:29
    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

    宅基地补偿中又分为经济发达的地区和经济不发达的地区。经济发达的地区,两层楼房每平方米是补贴三千元。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每平方米是补贴两千元。第三个项目宅基地附属物补偿也分为不同的种类,有水泥地、沼气池、仓库和厕所。水泥地每平方米补贴一百元,沼气

    3,608 15,340
  • 如何继承宅基地 01:16
    如何继承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继

    2,861 15,340
土地征收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