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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责任包含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在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担保人才承担担保责任,因此担保责任包括违约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一般工程承包都有保修期的规定,为了保证施工企业对工程缺陷的负责任,常常留有一笔质量保证金作为维修的保证。由于工程投产的初期仍处于“新生儿”时代,所以很容易出毛病,这里的毛病可能是许多原因造成的,例如:
在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中,工程保修规定的基础是工程竣工验收。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解除,工程未完成时如何承担保修责任,首先要看双方在解除施工合同时是否约定已完成工程的保修。如有约定,应按约定处理。如无约
包保责任人是指承包业务或责任后确保按约定实施的负责人。负责人可独立完成任务,也可通过建立管理体系带领其他人共同完成任务。包保是一种目标责任制。
挂靠后的质量保修责任,由施工人来承担。由于挂靠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挂靠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对于施工人的该过错,发包人可以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保管合同的责任包括: 1、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2、亲自保管义务; 3、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 4、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 5、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 6、违约责任的承担义务等。 保管合同的主要特征是: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
第三者责任险是属于汽车商业险的范围之内的,实行的是车主自愿购买原则,主要是负责赔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第三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即为被保险人或者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时,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出现伤亡或者财产的直接损毁的
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2、期限不同: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