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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物未交付质押权一般不予设立,但有价证券出质的、以基金份额或股权出质的、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动产质押合同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的协议。动产质押合同的订立: 1、合同的当事人主要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 2、
质押合同生效,并不代表质权成立。 1、以动产质押的,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2、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以基金份额、股权出
动产质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动产质权的设立有两种方式:设立书面合同,交付标的物。具体解
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权设立(质押权成立)是不同的两码事,不能将二者混淆。从物权行为理论来看,质押合同是物权变动的起因,质权设定则是物权变动的结果,原因应当与结果相分离;从目的来看,质押合同重在明确出质人和
设立质权与合同成立有关。设立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设立质权与合同成立有关。设立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合同订立和合同成立二者的区别在于: 合同成立是一个结果,按照法律规定成立的合同,成立就立刻生效了。 合同订立则是一份合同能够成立的前提,而合同订立并不会使合同成立。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即合同成立。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合同不成立,即当事人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否有权订立合同与其民事行为能力有,关法律将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成三个阶段,第一: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
股权收益是可以质押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1、汇票、支票、本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应收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