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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恶意转让债务

怎么认定恶意转让债务

2021-01-08 64
普法内容
恶意转让债务的认定方式为,如果债务人是为了逃避债务,通过放弃债权,赠与财产,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影响其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则属于恶意转让债务。对于恶意转让债务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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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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