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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保证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通常被老百姓简称为“保释”或“取保”,一般对证据不足或者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对犯罪嫌疑人而言具有离开看守所获得较大程度的人身自由的效果,因此获得
提出取保候审,三日内就有结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一般情况下,从公安机关到检察机关取保候审的期限是重新计算的,也就是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候审十二个月,案件到检察机关也可以取保候审十二个月,二者不冲突。规范的办理应当是案件到检察机关后再次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但是实践中也可能不办理,默认为继续取保
当事人有没有事,是否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一最长时间为12个月。期限届满的,公安机关应该及时变更或解除取保候审措施。但当事人被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的,并
刑诉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到期后案件还没结束的,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法院还要办取保候审,是因为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再次要求办理取保候审,简单说就是案件在向法院起诉前已办理了取保候审,案件移交到法院后,法院要对是否继续取保候审重新做出决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
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区域到外地去,只有经过司法机关的批准,才能离开,否则便是违反了规定。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取保候审又犯罪,执行机关一般会暂扣其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没收保证金系刑事司法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当事人如不服复核决定,可以依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