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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下列情形可以追加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被执行人: 1、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 2、实际控制人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或者无法进行清算的。
全资子公司不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该法人为被执行人。或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但法律、司法解释并
有限公司法人可以追加被执行人。如果法人终止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追加承受法人权利义务的主体为被执行人;如果股东有抽逃出资行为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增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追加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执行人的情况如下: 1、实际控制人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损失、损失或者无法清算的; 2、公司解散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
被执行人死亡其配偶或继承其财产的继承人都有义务承担返还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他妻子或其他合法继承人为被执行人。 追加被执行主体是执行程序的一项重要的司法活动,当被执行人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
1、对于执行实现债权,总的来说,查找财产线索提供给执行法院执行。对于设备可以拍卖偿还。 2、如是已经强制执行,原法定代表人应该和公司都被列入失信人名单限高的。同时,应该是不能变更法人的。 3、如果股东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主要指的是虽然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协议、投资关系、或者是其他的安排,可以做到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单概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自然人或者是其他的组织。 在《公司法》中,涉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原则上公司被执行,是与法定代表人无关的,因为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的债务和责任原则上由公司承担。如果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转移资产等行为,那么可以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例如有限公司在未实际进行清算就注销后,负有清算责任
被执行公司没有钱的处理方式如下: 1、法院执行企业账户没钱,可以查封扣押机器设备、原料产品等; 2、如果确实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待发现可以执行的财产再启动执行。 公司没钱的话,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