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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指的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1、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即当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破产原因时,可以对其实施重整。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企业法人不具备破产原因,但有可能丧失清偿能力的,虽然不能对其实是破产清算或者破产
破产重整对债权人的影响是: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法院宣布债务人破产,债权人将对财产进行分配,债权人在重整期间内的请求权自动停止。在实践中,债务人重整成功债权人受益,债务人重整失败债权人损失加大。
企业宣布破产对债权人的影响:债权人需要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申报债权;破产申请受理时未到期债权视为到期;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停止计息。
一般是没有影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破产后,债务需要以公司的财产偿还。公司破产财产是指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和破产程序结束前为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顺序是由债务人不当得利造成的破产费用、共同利益债务和债务。《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
破产申请受理对债权人的效力有: 1、所有债权视为到期。 2、在一般的民事执行程序中,债权不到清偿期,债务人不负有清偿义务,但破产程序则不然,其具有加速债权到期的效力,即使在破产开始时尚未到期的债权之债
公司法人指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破产一般不会对法定代表人造成直接的影响,不会要求法定代表人个人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独立承担责任的主体。但是法定代表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不能够再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不能够再担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
企业破产重组后,债务按照顺序进行清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法人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形后,法人、债权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经过审查且接受破产申请并且予以公告之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报债权,之后等待分配企业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申报债权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