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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中的地役权是什么意思

《物权法》中的地役权是什么意思

2021-04-07 123
普法内容
《物权法》中的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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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役权是什么意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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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役权是什么意思?详解地役权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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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役权是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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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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