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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枉法情节严重,一般指犯罪动机卑鄙、手段恶劣,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其他严重危害后果,以及不止一次徇私,徇情枉法的,或者案发后拒不认罪的。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认定为徇私枉法罪的情节严重: (1)对明知是无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过失是不能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徇私枉法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该罪。犯罪的目的是放纵罪犯或者冤枉无罪的人,动机是徇私、徇情,其具体表现多种多样。
不能。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免予刑罚: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五、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一般是指犯罪动机、手段恶劣,造成了严重政治影响和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等。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
根据情况。根据刑法的规定,徇私枉法罪,指司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枉法,徇情枉法,他被无罪的人被起诉,故意包庇明知是有罪的人,他不被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作枉法判决的。徇私
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徇私枉法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第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到追诉。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徇情,仍然对其进行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的,就属
玩忽职守罪能判免予刑事处分,具体要看案情实际情况,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