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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 反担保方式和担保方式的区别: (1)反担保中的债权人为原担保人。 (2)反担保是以原担保有效存在为前提的。 (3)反担
让与担保和后让与担保区别在于担保方式的不同。让与担保,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物(一般为动产)的所有权移转给债权人,以担保债务的履行。后让与担保,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
对内担保,一般是指公司为自己的债务提供担保,对其他人进行的担保属于对外担保。如果是对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仍旧是为“他人”提供担保。
简单地说,担保就是为了保证事件的履约、款项的偿还等顺利进行,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从本质上说,反担保也是担保的一种。区别在于,本担保担保的是主债权的实现,而反担保担保
简单地说,担保就是为了保证事件的履约、款项的偿还等顺利进行,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从本质上说,反担保也是担保的一种。区别在于,本担保担保的是主债权的实现,而反担保担保
一、担保与反担保对象不同。 二、担保与反担保概念不同。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而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
1、反担保中的的以人为担保中的担保第三人; 2、反担保是以担保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担保关系不能效存在,反担保关系也就不能有效存在; 3、反担保是一种附延缓条件的担保,其生效的条件是担保人在担保中为主债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对债务人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措施并就其财产强制执行之前,保证人有拒绝承担
保证与债务加入均具有担保功能,而保证具有相对独立性,这个特征是区别于债务加入的关键。其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为: 一、保证债务与主债务是主从债务关系,债务加入与原债务具有同一性,并非主从债务关系; 二、保证人受保证期间的保护,而债务加入不适用保
流质条款与让与担保的区别如下: 1、让与担保虽非相关法规定的有名担保,但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禁止该类型担保方式,且其亦属在法理以及司法实践中得到广泛确认的非典型担保。故在让与担保合同本身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依契约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