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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之债的确定权是如何的

选择之债的确定权是如何的

2021-01-06 56
普法内容
选择之债的意思是当出售的商品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就发生选择之债,或修理、或更换、或退货,当事人须从中选择一种履行。 债权人或债务人行使选择权时应以意思表示向对方为之,选择的效力,因意思表示到达于相对人时发生效力,无须相对人的承诺。由第三人行使选择权的,多数国家法律规定第三人须向债权人和债务人为意思表示,但也有的国家法律规定第三人向债权人或债务人中的一人为意思表示即可,如日本。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五条,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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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理解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和权利
    如何理解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和权利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

    2021-02-28 135
  • 选择债和选择权之间的关系
    选择债和选择权之间的关系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是指债的关系成立时有数个标的,当事人享有的从数个标的中选择其一而为给付的债的权利。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

    2021-04-06 65
  • 选择之债是不是就是选择标的
    选择之债是不是就是选择标的

    选择之债是选择标的。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关系成立时有数个标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有权从数个标的中选择其一而为给付的债。从选择之债的数宗给付中确定一种给付,称为选择之债的特定。

    2022-12-02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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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看待选择之债的确定权

    债权人或债务人行使选择权时应以意思表示向对方为之,选择的效力,因意思表示到达于相对人时发生效力,无须相对人的承诺。由第三人行使选择权的,多数国家法律规定第三人须向债权人和债务人为意思表示,但也有的国家

    2022-06-14 15,340
  • 选择之债的确定权是怎样的

    选择之债的确定权一般属于债务人,但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并且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合理期间的催告后,选择权就转移给对方。

    2022-06-26 15,340
  • 选择之债的确定权是怎么样的

    债权人或债务人行使选择权时应以意思表示向对方为之,选择的效力,因意思表示到达于相对人时发生效力,无须相对人的承诺。由第三人行使选择权的,多数国家法律规定第三人须向债权人和债务人为意思表示,但也有的国家

    2022-06-27 15,340
  • 选择之债选择权的归属如何划分

    1.债权人或债务人行使选择权时应以意思表示向对方为之,选择的效力,因意思表示到达于相对人时发生效力,无须相对人的承诺。 2.由第三人行使选择权的,多数国家法律规定第三人须向债权人和债务人为意思表示,但

    2022-06-2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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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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