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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刑事诉讼法中表现酌定不起诉

哪些刑事诉讼法中表现酌定不起诉

2020-01-21 73
普法内容
刑事诉讼法酌定不起诉的情形: 1、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2、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3、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4、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等。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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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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