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什么财产是可以进行抵押的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什么财产是可以进行抵押的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什么财产是可以进行抵押的

2022-04-25 21
普法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的财产范围有: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哪些财产可以被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抵押?
    哪些财产可以被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抵押?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

    2021-01-11 95
  • 债权人或者第三人能否将财产抵押给第三人
    债权人或者第三人能否将财产抵押给第三人

    一、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抵押下列财产: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

    2021-10-25 32
  • 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以房产抵押吗?
    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以房产抵押吗?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的财产范围有: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

    2021-04-21 119
专业问答更多>>
  • 或者第三人可以将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

    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只要是法定不能抵押的东西之外都能抵押啊注意有些抵押

    2022-10-28 15,340
  • 什么样的财产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用来抵押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抵押的财产是下列财产: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2023-12-07 15,340
  • 债权人可以变更或者撤销抵押财产的抵押予第三人吗?

    一、对债务人提供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登记以后,债务人就不能随意变卖、转让、过户,在债务人下落不明或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变卖或拍卖抵押财产,债权人可以得到优先受偿。 二

    2022-05-03 15,340
  • 2022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哪些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

    2022-11-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债务人一车抵押三家怎么办 01:20
    债务人一车抵押三家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是当事人一物多押的,抵押权人需按照以下顺序就该动产享有优先受偿权:首先,抵押权都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顺序清偿;其次,抵押权已经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最后,抵押权都未登记的,债权人就其享有的债权

    812 15,340
  •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 01:13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构成重复抵押。但是只要债权不超过抵押物的价值,是合法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之前,法律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抄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抵押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

    2,839 15,340
  • 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区别 01:28
    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区别

    第三人代为履行,又称履行负担,是指第三人表示或者第三人与债务人协议,由第三人代债务人清偿义务,第三人并未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债权人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义务,债务人也应对第三人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承担责任。 合同债务转让有广义、狭义两种含

    1,262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