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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销售伪劣化肥罪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的标准为: 1、行为人实施的销售伪劣化肥的行为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2、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只有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才构成本罪。如果没有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就不构成
我国刑法对销售伪劣化肥罪的立案规定: 1、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2、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规定,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假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为嫌疑的情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生产损失2万元以上的情况(2)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国家为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销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了比较完善的
行为人销售伪劣化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就会立案: 1、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情形; 2、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公安机关对于涉嫌销售伪劣化肥罪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的具体标准如下:销售者有销售明知是伪劣的化肥或者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2、《刑法》规定,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
行为人或者单位生产假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销售明知是假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生产者、销售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以次充好,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 1、导致生产受到损失达20000元以上的; 2、导致其他的生产
对于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假种子,或者销售明知是假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相关法律责任:1、导致生产经济损失达2万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过程中,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满足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应当立案追诉:第一,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