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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枪支罪的构成要件有: (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抢劫财产是构成抢劫罪的显著特征。一般来说,使用暴力和胁迫手段使被害人受到强烈攻击,失去抵抗力,使其抢劫公私财产或者被迫交出公私财产。犯罪嫌疑人故意危害被害人人身安全。而且抢劫罪的强力行为并不是故意这样的,只是为了抢夺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
抢枪罪的刑事责任: 1、抢夺枪支罪的犯罪人应当承担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2、犯罪情节严重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事责任。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爆炸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枪支以火药和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和其他
抢劫枪支罪的构成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抢劫枪支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主体是已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枪支所有者、
持玩具枪抢劫构成抢劫罪,但不能定义为持枪抢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七)项规定的“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
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有: 1、两者的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他人财物的保管者、所有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
抢劫与抢夺罪具体有以下三点不用: 1、两者主体的范围不相同,抢劫罪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抢夺罪的主体则必须是要年满16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两者所侵犯的客体不相同,抢劫罪所侵犯客体一般是人身权利和
遗赠的特征有: 1、遗赠属于单方面的法律行为。 一般遗嘱人可以通过遗嘱的形式,将其个人的财产遗赠给他人时,不需要征得任何人的同意。受遗赠人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以拒绝接受。 2、遗赠属于遗嘱人无偿、自愿的行为,在遗嘱人过世后才会发生相应的法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