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管辖权异议案件具体是什么呢
管辖权异议案件具体是什么呢

管辖权异议案件具体是什么呢

2020-08-25 67
普法内容
管辖权异议案件是指诉讼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在答辩期内提出对管辖权的异议,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予以处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管辖权异议的具体期限是多长时间
    管辖权异议的具体期限是多长时间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提交答辩状期间。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020-04-06 75
  • 协议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协议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协议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 1、协议管辖的范围仅限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2、协议管辖选择的法院,必须与合同有实际联系,不能选择与当事人和合同毫无关系的人民法院管辖; 3、协议管辖只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 4、协议管辖不能违反级别

    2022-07-16 3,178
  • 管辖权异议如何判定呢?
    管辖权异议如何判定呢?

    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 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管辖法院是原告自己选择的,应当推定其认可受诉法院的管辖权,否则; 其不应向该法院起诉,即

    2020-04-27 148
专业问答更多>>
  • 管辖权异议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是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没有受理的案件或者已经进入实体审理的,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2、是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

    2021-03-08 15,340
  • 管辖权异议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是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没有受理的案件或者已经进入实体审理的,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2、是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

    2022-05-11 15,340
  • 管辖权异议的具体条件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是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没有受理的案件或者已经进入实体审理的,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2、是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

    2021-03-09 15,340
  • 什么案件管辖权异议

    所有案件都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案件是指诉讼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辩护期间对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案件,由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当事人在提交辩护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

    2021-12-2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期限 00:53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期限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期限为15日。管辖权异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管辖权异议作为一项制度,则是指被告提出异议,法院予以审查处理的程序规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有

    2,024 15,340
  •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01:11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对于离婚案件,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则既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

    1,887 15,340
  •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 00:51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具体有以下的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

    1,878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