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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免除债务不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债权人免除债务属于单方行为,因此,债权人免除债务不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我国民法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共同债务人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一个债务人都要对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可以选择部分债务人进行起诉。部分债务人承担共同债务清偿后,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清偿义务的人偿付。
新破产法6月1日起施行后,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门槛降低,又不需要交纳费用,无形中便多了一个可以随时让债务人破产的有力武器。 1、债权人的有力武器 债务人,限于金融机构以外的所有企业法人。债权人则没有限制,可以是任何人。 2、看紧债务人财产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因此,合同债权为第三人权利的标的,则债权不得因混同而消灭。如合同债权为他人质权的标的,则此合同债权不得因混同而消灭,否则有损于质权人
混同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原因而发生: 1、概括承受。概括承受是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包括: (1)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 (2)债权人继承债务,比如父亲向儿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因此,合同债权为第三人权利的标的,则债权不得因混同而消灭。如合同债权为他人质权的标的,则此合同债权不得因混同而消灭,否则有损于质权人
一、债权债务混同合同是什么混同,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广义的混同,指不能并立的两种法律关系同归于一人而使其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现象。包括: 1、所有权与他物权
物权和债权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物权是指,对特定的物进行支配,并对他人的干涉予以排除的权利。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排除他人干涉的特性,发生于特定权利主体和不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物权直接在物上进行设定,如果物灭失,则权利也会灭失。然而,债权
首先,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夫妻双方都有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义务;而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配偶没有清偿义务。如何认定某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需要判断此笔债务是
民法典颁布之后,婚姻法失效。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可以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两类。夫妻共同债务具体包括:夫妻以共同的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