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医疗事故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2020-12-10 129
普法内容
医疗事故的免责事由: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医务人员无法预料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无法避免的医疗损害后果。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医疗事故鉴定是由什么做出的
    医疗事故鉴定是由什么做出的

    医疗事故鉴定由鉴定机构做出。鉴定结论作出之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2020-03-12 131
  • 医疗事故罪是什么由什么构成
    医疗事故罪是什么由什么构成

    1、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

    2020-04-04 102
  • 医疗事故责任与非医疗事故责任有什么不同
    医疗事故责任与非医疗事故责任有什么不同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后果等。 非事故医疗损害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

    2020-07-29 113
专业问答更多>>
  • 发生医疗事故后,有哪些免责事由

    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时,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医疗事故都需要承担责任,医疗事故也有责任免责的,那么发生医

    2022-11-04 15,340
  • 医疗事故责任免责事由都有哪些,怎么规定的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指医务人员无法预料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无法避免的医

    2023-08-09 15,340
  • 医疗机构哪些事由免责

    首先,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该规定常见于患者在院期间自杀等情况的抗辩事由,此时要判断患者自杀前的诊疗行为是否符合规范,医疗机构是否尽到了充分的安全防范义务,来确定医疗机构是否承

    2023-07-13 15,340
  • 民法典规定医疗事故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哪些情况下可以免责

    医疗事故侵权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与其他侵权责任一样,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也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免除。由于医疗活动和医疗事故的特殊性,医疗事故责任的免除事由与一般的侵权责任免除事由并不相同。下列事由为免责事由

    2022-03-0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叫医疗事故刑事责任 01:04
    什么叫医疗事故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指的是医务人员实施了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后,造成了就诊人死亡。又或者是造成了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医务人员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医务人员实施以下行为的,需要承担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1、医

    1,123 15,340
  • 发生医疗事故应该由什么部门处理 01:04
    发生医疗事故应该由什么部门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发生医疗事故后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发生医疗事故,可以由

    1,001 15,340
  • 医疗事故罪的判定 00:58
    医疗事故罪的判定

    医疗事故罪,一般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就诊人的健康权、生命以及医务工作的管理秩序,其在客观的主要表现为医务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患者发生死亡、或患者的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行为。此处的“严重”,首先必须是指医务工作人员在治疗的过程中,严

    1,060 15,340
医疗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