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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医疗报销可以去很多部门报销。若去门诊报销则在卫生院上记账,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在处方上签字即可报销,但是如果超过规定限额则不能报销,超过部分自付。在住院部进行报销,可要求医院使用可报销药品,最终付款时进行报销,只要医生在上面签字即可。报销人需
医疗事故的管理部门是卫生行政部门,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则会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则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障病员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国务院于1987年6月29日制定《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从医疗事故认定、赔偿、处罚等不同方面对医疗事故处理进行规范。但由于该办
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 1、医院医务科; 2、医院办公室; 3、县卫生局医政股; 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 5.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执行协商、申
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
1、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如果对初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发生医疗事故后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发生医疗事故,可以由
医疗救助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具体如下: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直接办理。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
准生证去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进行办理。准生证办理流程: 1、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生育服务证,收集材料; 2、准备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3、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