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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前的羁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 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不能超过两个月的。如果是案情复杂的、期限届满时不能立即终结的案件,可以通过向上一级的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延长一个月。 由于特殊的原因,特别重大的复杂的案件,应该由最
羁押期限届满天数是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
是的,刑诉法当中规定的羁押期限满了以后应该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如果在羁押期满了以后认为案件尚未完结,还需要继续侦查的话,那么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一般就是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同时,根据案情的需要,在羁押期满了以后可以适当的申请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侦查期间的拘留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
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超期羁押是指超过法定期限的羁押。羁押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所谓羁押的期限,主要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对
羁押期限届满是若是在侦查阶段的一般情形下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逮捕前的羁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1、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
执行期满未逾5年是指,在刑满之后的五年之内,也就是说从刑罚执行完毕后开始计算五年的时间。如公司法中规定,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直接涉及到异地羁押的法律,主要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当中。该条要求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后,该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当然,《刑事诉讼法》中未提到“异地”二字,但与羁押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