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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过程中,对房屋的拍卖没有确定的时间限制。根据实践情况,一般可在六个月左右完成。法院执行房屋时,需要有以下程序: 1、查封涉案房屋,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一般需要两个月左右。 2、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不能拍卖成交的,还需要降价并
无论多长时间,协商不了就只能起诉解决
有明文规定。一般是根据案件进展情况确定,看法院执行的力度了,判决生效后可以执行拍卖
一至两个月。请注意:可以拍卖,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不等于就是卖出去了。委托拍卖合同和货物买卖合同不同:委托拍卖合同是帮拍卖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卖掉了;货物买卖合同才是卖掉。
法院拍卖房屋,也简称法拍屋,香港地区称银主盘,指的是遭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 当债务人(业主)无力履行按揭合约,或无法清偿债务时,而被债权人经由各种司法程序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
一般情况下法院拍卖房子会在6个月左右完成,对于拍卖房子的时间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而且被查封的房产法院也是会及时拍卖掉的。在拍卖之前也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了最终的房屋价值之后,才能够进入到正式的拍卖程序当中,不然
房产拍卖公告时间至少为十五天。关于房产拍卖公告时间应为多久的问题,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一条可知,人民法院拍卖前应当先发布公告。而公告的期限,因所拍财产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所拍卖的财产是动产的,人民
法院结案需要三个月到六个月的时间。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那天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要延长审理时限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