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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专项附加扣除中可以变更。主要的必填项目中包括“首次还款日期”与“贷款期限(月数)”两项,若纳税人按照正常的还款计划进行还款,从贷款期限截止的次月起,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就应当停止扣除。
1.工资低于5000,不需要申报了,因为都扣不到税; 2.独生子女赡养超过60岁的老人(一位或者两位),都是减免最多2000块; 3.一个小孩满3岁后,一直到上大学(包括本硕博)以及再教育,可以减免1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结算时扣除。纳税人日常就诊时,应保留医疗服务费用和医疗保险清算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等资料,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年度的医疗费用状况。纳税人
纳税人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是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需要在此时进行汇算清缴,予以扣除。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
大病医疗专项扣除的标准:对于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费用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予以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纳税人的子女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进行扣除,即一人每月按1000元扣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行政法规规定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