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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2022-04-12 1,197
普法内容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无因管理不仅限于简单的管理行为,还包括为别人提供服务。为别人的提供的服务必须是特定人的事务,而不是公益事业,要客观地为别人办事,一定要有造福别人的意思。管理者为别人谋取利益的意图无需表达,无需管理即可确立。无因管理一定没有法律依据,即无法律义务,包括无法律义务和合同义务,这是无因管理制度建立的重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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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1、为他人管理事务。 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3、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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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1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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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律师 张超律师

北京润川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家庭、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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