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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的始和终最后都需要检察院来把关和决定的。公安机关只是根据决定来执行而已。公安局把案件移交检查院,说明侦查结束——侦查终结,但也不排除退回补充侦查的可能。
法律没有规定这个程序,也就是说是可以不通知家属的,除非犯罪嫌疑人有想让家属请律师或见家属的要求。但是,有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在案件到检察院后,检察院应该在3天之内通知被害人或其家属有权委托律师。除此之外,可以不通知。有两种情况要通知家属,就是
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通知家属,告诉诉讼的日期与地点,一方面是为了对诉讼案件的司法判决程序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当事人的亲属对案件的审理有知情权,有权利参加庭审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是不通知家属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
那是有可能的,毕竟检察院跟纪委的职能不相同。
检察院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时候根本就不会通知家属的,而且检察院也没有义务去通知本案的受害者,退回补充侦查的这种决定只需要通知公安机关就行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退侦的案件需要在一个月之内完
检察院自己要求家属退赃,不一定是案子已侦查完了。只能说明这笔赃款赃物已经认定,侦查终结是全部案件结束,准备移送审查起诉。
签完认罪认罚具结书多久到法院,要按照具体的办案流程来定。签定认罪认罚具结书与法院开庭时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在三日前应告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法院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期限内,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
检察院不属于行政机关,检察院属于法律监督机关,只有公安部门属于行政机关。人民检察院的单位性质是法律监督,国家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
刑拘后批捕会通知家属。公安机关在逮捕后的24个小时之内会通知家属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