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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可取出属于自己的房屋维修基金,由买方重新开立账户,另外缴存。实际当中也可以直接把维修资金账户转移给买方(过户),如何处理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二手房一般没有维修基金。只有一手房会有,不需要给卖方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住
小区的维修基金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而日常的维修费用,如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共用设施设备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
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交纳人,其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时由产权人分摊。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
售房单位应当从实际收取的售房款中按照设置电梯的高层住宅为售房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其他住宅为售房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提取维修基金,该项维修基金归售房单位所有。购房者应当按照
交纳维修基金的时间及地点购房者应在解决立契过户手续前到市或区县寓居小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小区办)交纳维修基金。在市房地产交易所解决立契过户手续的,到市小区办交纳维修基金;在区县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解决立
不交房屋维修基金将可能无法办理房产证。第一、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第二、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
公共维修基金又被成为“房屋维修基金或者是专项维修基金”,是专门用于小区物业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公共建筑的维修养护的基金。公共维修基金由小区内业主缴纳至统一的专项账户,缴纳标准根据业主拥有的房屋面积计算。公共维修基金由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由出租人承担租赁房屋的维修义务。当租赁房屋需要维修时,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的合理期限内予以维修,使其符合约定的用途。若出租人不予以维修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此时的维修费用,应当由出租人承担。若是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