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什么财产依法禁止抵押
什么财产依法禁止抵押

什么财产依法禁止抵押

2022-04-13 376
普法内容
依法禁止抵押的财产,具体如下: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法律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设立的非营利法人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禁止抵押的财产的比例
    禁止抵押的财产的比例

    禁止抵押范围如下: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 3、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

    2021-01-16 103
  • 禁止抵押的财产有什,怎么规定的
    禁止抵押的财产有什,怎么规定的

    禁止抵押的财产有:(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

    2021-07-03 23
  • 哪些财产是禁止设立抵押的?
    哪些财产是禁止设立抵押的?

    我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禁止设立抵押的财产种类包括有: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

    2021-04-13 95
专业问答更多>>
  • 2022年禁止抵押的财产都有什么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所

    2022-12-01 15,340
  • 有哪些禁止抵押的财产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

    2023-06-09 15,340
  • 禁止抵押或交易的财产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

    2023-06-10 15,340
  • 2022年什么财产是禁止设立抵押的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

    2022-11-2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禁止使用红砖法律依据 01:03
    禁止使用红砖法律依据

    禁止使用红砖法律依据为:199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提出城市限粘、县城禁实,禁止使用粘土制品,关停、转产实心粘土砖厂。原因是红砖制作需大量粘土,会破坏农耕资源,且这些资源被破坏后,是无法再生的。红砖修

    11,863 15,340
  •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 01:10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为登记之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生产

    2,353 15,340
  • 什么是竞业禁止 01:30
    什么是竞业禁止

    竞业禁止,又可以称为“竞业限制”、“竞业回避”或者“竞业避让”;一般是针对公司法中所规定的公司内高级管理人员,例如董事长、经理等等不得在在职期间或离职后约定的期限内,自行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其所就职的公司同类型的相关业务。 在合同法中,竞业禁

    1,553 15,340
陈志荣律师 陈志荣律师

北京盈科(常熟)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