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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如下: 1、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2、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4、本罪侵犯的客
符合以下要件即可判断构成传播性病罪: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犯罪客体为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行为人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出于某种动机或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行为人为了赚取钱财,满足自己非法的性欲,或者为了报复社会,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仍然进行卖淫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已满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传播性病罪的立案标准是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予立案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的内容如下: 1、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行为主体一般是男子,其中单独的直接正犯只能是男子。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教唆犯、帮助犯,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间接正犯与共同正犯。所以强奸罪既不是亲手犯,也不是身份犯;
投毒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也就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投放毒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也就是该种行为已经对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