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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一、自动投案。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自愿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等待接受审判的行为。 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分子投案后,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足以证明其悔罪服法,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成立的基本条件。
成立特别自首的条件有: 1、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2、特别自首只适用于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自首也成自动投案的构成要件为: 1.自首投案的方式和动机。 犯罪分子出于真诚悔罪自动投案的自首,犯罪分子虽有投案的诚意,但由于伤病不能投案的而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首先信电投案的等一切方式,总之不论采取
通俗地讲,“自首”就是自己检举、揭发自己。也就是举报人将自己涉嫌违纪、违法和犯罪的事实向举报中心进行举报。根据我国《刑法》,“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犯罪人自动投案之后,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足以证明其有自首的诚意,也才能为司法机关追诉其罪行提供客观条件。因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成立的核心条件。所谓“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自动投案后,如实
1.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1.2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
特别自首,又称为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有以下几方面: 1、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 2、必须
根据《刑法》关于自首的有关规定,针对犯罪分子在其犯罪之后,自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的有关罪行的,属于自首行为。通常针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司法部门可以实施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对其的处罚。其中,对于犯罪较轻的行为,可以免除对自首人员的处罚。 针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自首的量刑作出以下解释: 1、犯罪嫌疑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即视为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对罪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对于罪犯的具体量刑标准应当根据罪犯所犯的罪行来确定。对于犯罪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