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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和监察的区别如下: (1)是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大队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主要的工作是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的工作,劳动局分为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两个单位。劳动分
1、贯彻执行并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 2、依法对本辖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险(养老、医保、工伤、失业、生育)、劳动安全、劳动环境、工作条件、最低工资保障、劳动合同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违规的用人单位
劳动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区别具体如下: (1)首先要清楚这两个单位的区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政府部门,属行政机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政府设立的服务机构,属事业单位,一般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管理,是其下属单位; (2)要理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有行政处罚权;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司法处理程序,没有行政处罚权。 (二)处理的对象不同:劳动监察处理的是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
人社局(过去叫劳动局)这是在推卸责任,这不是司法局的责任,你可能遇到不懂业务的人啦。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
申请劳动仲裁走的是劳动仲裁程序,是准司法程序;而投诉走的是劳动监察程序,是行政程序。 投诉是针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进行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行政机关督促用人单位纠正违法行为,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劳动局是行政部门,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
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为:两个合同的主体的关系和定义不相同。 1、劳动合同,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确立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应该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任何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