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民事诉讼是否有人民法院可以开庭监督程序?
民事诉讼是否有人民法院可以开庭监督程序?

民事诉讼是否有人民法院可以开庭监督程序?

2020-04-04 90
普法内容
民事诉讼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可依法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准确有效地惩罚犯罪分子,充分体现和贯彻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政策;有利于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

    2020-12-12 568
  • 检察院如何开展民事诉讼监督?
    检察院如何开展民事诉讼监督?

    人民检察院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2020-07-04 289
  • 可否将民事诉讼案件成为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
    可否将民事诉讼案件成为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

    民事诉讼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有三种方式: 1、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发现地方人民法院或者下级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

    2020-02-07 90
专业问答更多>>
  • 民事诉讼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后当事人是否还可以申请再审

    【法律意见】可以申请再审程序。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不同的启动再审的部门也反映了当事人有不同的申诉救济途径,当事人不仅仅可以到中级人民法

    2022-03-07 15,340
  • 民事诉讼开庭程序是什么,如何进行开庭流程

    1、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在法庭上出示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并有当事人进行质证的程序。法庭调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来到庭的

    2021-06-20 15,340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流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

    一、开庭前的准备(一)公诉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庭(二)宣布法庭纪律:(三)审判人员入庭程序二、法庭调查前的准备(一)宣布开庭、核对被告人的人身份(二)宣布案由案号(三)宣布到庭人员的姓名及其身

    2022-04-20 15,340
  • 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程序中,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及其适用情况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

    2022-01-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民事诉讼程序 01:08
    民事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程序,一般有以下的5个步骤:1、起诉方需要撰写民事起诉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起诉状的副本;2、起诉状准备好后,起诉方需要到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审核收到的资料和证件,符合条件的,会发放立案通知书。起诉方需要到立案庭预交

    8,107 15,340
  • 法院民事起诉流程 01:27
    法院民事起诉流程

    法院民事起诉的流程为: 1、先通过一审程序,原告递交起诉书送达被告处; 2、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若未在有效时期内递交答辩状,也不影响审理; 3、在开庭审理案件的前三天,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发布公告; 4、法庭在调查阶段

    11,963 15,340
  •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00:52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是关于诉讼收费的相关规定。诉讼收费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收取诉讼费用,不得另行制定收费办法、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为了加强人民

    4,038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