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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

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如何计算

2020-06-05 371
普法内容
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数额的计算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开设赌场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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